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仲裁调解和仲裁和解的关系(劳动仲裁前调解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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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劳动仲裁前调解注意事项:调解工作人员,调解手段应对
- 2、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
1、劳动仲裁前调解注意事项:调解工作人员,调解手段应对
在和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拨打12333进行投诉处理,相关部门受理后都会给予你建议,建议你为了节省双方时间,有调解意愿的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调解,这里是指申请人或者投诉者,如果想快速的处理可以先进行庭前调解。
当你同意庭前调解的时候,需要到当地所属的劳动机关填写一张调解表单。内容大概为申请人或者投诉人,被申请人或者被投诉人的相关信息,以及诉求事项和投诉事项,填写完成后交给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开具调解通知书,一式2份,申请人或者投诉人一份,没有公章。被申请人或者被投诉人一份,盖有公章。一般需要申请人把通知公司的那份自己送过去。自己不想去的可以通过快递形式邮寄给公司。
调解通知书内容为:某某人或者某某公司,现在已经受理投诉,与某年某月某日某点某分到达某地的某个地方。当场办理调解通知书的下发以及根据所属地工作人员和工作量的情况安排时间,最快的3天内就可以得到调解,最慢的半个月的时间。和所属地的业务量是有直接关系的。
办理完调解通知书以后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要影响到自己的生活也不要影响到自己的心情,等待调解日期后如约的到达指定地点就调解即可。
到达调解现场前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以及相关的资料,以便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和进行调解。双方到达调解现场后找到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把你之前填写的调解单以及一份调解记录给到你,并且告知你去到某某房间找到某某人进行调解。
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找到调解人员后把调解单和调解记录单给予调解人员,调解人员先核对双方人员信息,然后看申请人或者投诉人的诉求,进行一项一项的询问和对质。
当然在调解的过程中调解人员采用的手段是吓唬、同感、劳动合同法的普及,目的是为了促使双方能够调解成功。在对质的过程中,双方肯定是有争议的,在有争议的情况下,调解人员先查看双方的证据,然后就是和稀泥。
调解人员吓唬的手段:
比如你找公司索要各种加班费、赔偿金、工资差额等共计20000元。在你不让步的情况下,仲裁人员就会转变态度告知你,现在调解是最快的手段,你不同意,你可以走了,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没有3到6个月是处理不完的,并且公司也会去上诉,在上诉的话没有一年多判不下来的,你说为了这点钱耽误这么多时间值得不值得。事实是申请劳动仲裁后2个月左右就可以处理完成的。并且公司上诉的几率是很低的。目的就是让双方各让一步,达成和解。
调解人员同感的手段:
不管是对于公司还是申请人,都会采用这个手段。比如公司不支付加班费,仲裁人员会语重心长地告知你,我理解你,出来就是赚钱的,作为公司让员工加班也是因为业务比较忙,大家都互相理解,按照劳动法规定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
调解人员劳动合同法普及手段:
比如公司违法辞退你,你索要的是2倍的赔偿金。而公司不认可,认为是违法的。这个时候调解人员就会进行对劳动合同法进行普法操作。告知公司劳动法规定的违法辞退的情形以及赔偿标准等。
双方调解达成后,双方在调解人员的调解单上各自签名,上面写有调解结果。金额较小的当场支付费用。收到费用后双方离开。金额较大的需要网银转账的,约定好支付时间,双方签字认可,仲裁人员见证。回去等待转账即可。
劳动仲裁前调解注意事项:
1,并不是谁嗓门大谁就有理,毕竟发生了纠纷和矛盾,在第三方调解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双方激动的情绪,话音不在高,有理赢天下。
2,不要随意放弃诉求,调解的也就是让双方妥协和各退一步的过程,所以仲裁人员会对申请人和公司都采用吓唬的手段,扩大影响和后果等。听到后千万不要轻易地去放弃诉求的某一项不要了。
3,调解金额心理要有预期,调解都是为了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所以调解的金额都没有按照你的诉求全额的,都是有折扣的,至于折扣多少取决于你的证据和你当场调解的态度。仲裁人员会对双方都进行劝说,让双方各退一步。所以自己心里一定要有一个预期的金额,如果低于这个金额证据充足就不要同意。坚持下去。最后在证据面前,公司大部分都会妥协,仲裁人员也会劝导公司支付。
2、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
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做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一、调解的适用
1、裁决作用前,可以先行调解;如果当事人自愿调解,仲裁庭应当调解。
2、调解的范围超出了仲裁请求的范围,也是合法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
1、可以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2、可以依据调解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3、仲裁中不许以调解协议结案,必然要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结案。
三、达成和解协议
可以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四、和解后撤回仲裁申请的法律效果
仲裁协议只能用一次,只要根据仲裁协议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协议就无效。
1、撤回仲裁申请后,未作出仲裁裁决,原仲裁协议内有使用过,仍然有效。
2、仲裁协议有效,就原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不予受理。
3、当事人可以达成新仲裁协议。
4、当事人不可以要求回复撤回申请前进行的仲裁程序。
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做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一、调解的适用
1、裁决作用前,可以先行调解;如果当事人自愿调解,仲裁庭应当调解。
2、调解的范围超出了仲裁请求的范围,也是合法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
1、可以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2、可以依据调解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3、仲裁中不许以调解协议结案,必然要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结案。
三、达成和解协议
可以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四、和解后撤回仲裁申请的法律效果
仲裁协议只能用一次,只要根据仲裁协议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协议就无效。
1、撤回仲裁申请后,未作出仲裁裁决,原仲裁协议内有使用过,仍然有效。
2、仲裁协议有效,就原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不予受理。
3、当事人可以达成新仲裁协议。
4、当事人不可以要求回复撤回申请前进行的仲裁程序。
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
1、和解:一般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争议的事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调解:一般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争议的事项,在第三人或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或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区别:1、从当事人上讲:“和解”一般是争议当事人之间;调解要有第三人或组织主持;仲裁的主体是仲裁机构。
2、从自愿性来看:和解是当事人主动自愿达成某种合意,调解要有第三人或组织主持,仍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仲裁则是可以依法强制做出。
3、从法律效力上讲:和解没有法律强制力,当事人可以反悔;调解经司法确认,有法律强制力,可以凭此申请强制执行,普通的调解协议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不能以此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有法律效力,可以凭此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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