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浒杀潘巧云,引狼入室论潘巧云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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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巧云登场于《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因私通淫僧裴如海而遭丈夫杨雄所杀。
鉴于行迹的相似性,潘巧云往往被与武大之妻潘金莲、宋江之妾阎婆惜、卢俊义之妻贾氏等人相提并论,然而潘氏与上述诸人之间其实存在根本差异。
最显著的差异,便是潘巧云通奸之事十分隐蔽,除了其婢女迎儿、叔叔石秀之外,再无一人知晓,甚至连其父潘公都浑然不觉。至于潘金莲、阎婆惜、贾氏等人的出轨之事则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因此在封建社会的男权价值观下,杨雄的“里子”虽然已经荡然无存,但“面子”终究还是留了几分。以常理而论,至少不至于发展到冲动杀人的地步。
在杨雄杀妻事件中,其义兄弟石秀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从施耐庵铺陈的草蛇灰线来看,他实际是唆使杨雄杀妻并落草的罪魁祸首。
鉴于石秀斩杀裴如海,报兄之辱,因此读者往往将其视作武松之伦,实际二者的行为逻辑存在根本差异。武松磊落光明,石秀则阴鸷敏锐,且行径方面存在明显的目的性,其根本出发点乃是自图私欲,甚至是以牺牲杨雄的前途为代价。
从某种意义上看,杨雄家破人亡、沦落草莽,很大程度是因为他识人不明、引狼入室。道貌岸然的裴如海、阴鸷冷酷的石秀均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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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秀的精明市侩作为《水浒传》被重点着墨的人物,石秀个性鲜明、颇富魅力。然而在义薄云天的表象之下,却潜藏着一个精明市侩的灵魂。
在施老笔下,石秀是个非常懂得察言观色、且内心敏感细腻的人物,他为了改变自身的落魄境遇,可谓不择手段。
虽然同为替兄报仇,石秀却与武松存在根本不同。武松的秉性相对纯粹,石秀的行为逻辑则复杂许多。
举例而论,石秀以搭救杨雄的契机而登场,但是他出手的目的本身就不单纯。
杨雄当时刚刚办完公差,“众相识与他挂红贺喜”、再兼“背后一个小牢子擎着鬼头靶法刀”,一眼便知是典型的官家打扮。
当时杨雄在中间走着,背后一个小牢子擎着鬼头靶法刀。原来才去市心里决刑了回来,众相识与他挂红贺喜,送回家去。--《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杨雄决刑回来,背后小牢子擎鬼头刀
从石秀“节级”的称谓中,也不难看出他认得出杨雄乃是个吃皇粮的军佐。与张保等一众“讨闲钱使的破落户汉子”相比,杨雄明显是个颇有分量的人物。
石秀起身迎住(杨雄)道:“节级那里去来?”--《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为头的一个,叫做踢杀羊张保……带着这几个都是城里城外时常讨闲钱使的破落户汉子。--《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需要注意,在斗殴当中,杨雄并不是孤身一人,他身边还有一些撑场面的小牢子(狱卒),只不过这群牢子见势不妙,“各自回避”,不想掺合此事。反倒是过路的柴夫石秀率先冲入厮杀,“一对拳头撺梭相似”,显得十分卖力。
彼时的石秀,不过是“破落户”张保口中的“乞丐”,他以如此卑微的身份掺合进押牢节级与泼皮无赖之间的私人斗殴当中,甚至连赖以糊口的柴禾也不挑了。如果说他毫无私心,纯粹是“路见不平”,只怕也难以服众。
张保睁起眼来喝道:“你这打脊饿不死冻不杀的乞丐(指石秀),敢来多管!” --《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那汉答道:“小人姓石,名秀,祖贯是金陵建康府人氏。自小学得些枪棒在身,一生执意,路见不平,但要去相助。”--《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在酒店小酌时,杨雄“领着二十余人,都是做公的,赶入酒店里来”,排场比之前还要大上许多,以至于把戴宗、杨林等人都“惊走”了。不消说,这一番动静,必然惹得石秀心思活泛起来,遂引出结拜剧情。
三个看,却是杨雄带领着二十余人,都是做公的,赶入酒店里来。戴宗、杨林见人多,吃了一惊,乘闹哄里两个慌忙走。--《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施耐庵在结拜事件中埋了一个极其精巧的伏笔,充分体现出石秀的市侩。
结拜须分长幼,而石秀赶在杨雄开口前便率先询问对方年纪。在杨雄回答“今年二十九岁”之后,石秀立即应声“小弟今年二十八岁”。这一桥段精妙绝伦,令人击节。
石秀见说大喜,便说道:“不敢动问节级贵庚?”杨雄道:“我今年二十九岁。”石秀道:“小弟今年二十八岁,就请节级坐,受小弟拜为哥哥。”--《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石秀为什么要率先询问杨雄的年纪呢?因为他在结拜之初便打定主意要自甘为下(把年龄往低报),变相抬高对方的身份,他主动自诩为“小弟”便是明证。
反过来说,假设石秀率先自报生辰,万一他的年纪长于杨雄,便犯了“以卑临尊”的忌讳,双方面皮上便会不好看。甚至可以做出如下猜想:即使杨雄自报二十七岁,石秀也会很“懂事儿”的自报二十六岁。无他,生存所迫耳。
石秀彼时的生存状态如何呢?他自称“随叔父来此地贩卖羊马,消折了本钱,流落在此,卖柴度日”。实际从张保称之为“乞丐”来看,所谓的“卖柴度日”可能都是往好听了说。
石秀流落蓟州,卖柴度日
佐证很明显,在《水浒传 第四十五回》中,石秀在与裴如海的交谈中,对自己的过往经历便换了一套口径。他再不提“贩卖马羊牲口”的事情,却称自己“只好闲管,替人出力”。
那和尚虚心冷气,动问道:“大郎贵乡何处?高姓大名?”石秀道:“我姓石,名秀,金陵人氏。因为只好闲管,替人出力。”--《水浒传 第四十五回》
照此描述,石秀应该充当过财主家的帮闲或者干黑活儿的恶棍,这可能更接近于他原本的生存状态。至于他之前对杨雄的那番说辞,更可能出于掩饰黑历史的考虑。
毫无疑问,居无定所、宛如“乞丐”一般的石秀,此时亟需的便是寻找契机改变落魄境遇。
由此可见,石秀搭救杨雄并与之结拜,打从一开始就动机不纯。他伏低做小,刻意掩饰,无外乎是为了寻一方遮风避雨的屋檐而已。
杨雄的难言之隐在一般读者的印象中,潘巧云乃是个寡廉鲜耻的浪荡妇人。然而从施耐庵的诸多伏笔中,可以看出潘氏并非天生的淫妇。潘氏出轨,杨雄难辞其咎。
杨雄的外貌是“淡黄面皮、细细有几根髭髯”,毛发十分稀疏,荷尔蒙分泌应该不甚旺盛。实际杨雄“少胡须”的特征在《水浒传》的众好汉当中属于异类,或许这一描写本身即有所映射。
(杨雄)两眉入鬓,凤眼朝天,淡黄面皮,细细有几根髭髯。--《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潘公曾提到杨雄与其女儿“未及一年夫妻”,按杨雄登场时“二十九岁”的年纪看,他成婚极晚(以封建社会而论)。
(潘巧云)先嫁了一个吏员,是蓟州人,唤做王押司,两年前身故了,方才晚嫁得杨雄,未及一年夫妻。--《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另外,书中未曾提到杨雄的婚育史,按他杀人后前往梁山的描述来看,其家中应该并无拖累,在迎娶潘巧云之前可能一直未婚。
潘巧云曾提到杨雄“一个月倒有二十来日当牢上宿”,可见杨雄在成婚之后也是不着家的,晾着美貌妻子独守空闺。
那妇人便道:“你且不要慌,我已寻思一条计较。我的老公,一个月倒有二十来日当牢上宿。”--《水浒传 第四十五回》
在潘氏与海和尚私通之后,那淫僧夜夜笙歌,“将近一月有余,来了十数遍”,几乎是住在了杨雄家里。
那妇人专得迎儿做脚,放他出入。因此快活偷养和尚戏耍。自此往来,将近一月有余。这和尚也来了十数遍。--《水浒传 第四十五回》
实际潘巧云与和尚私通远不止“十数遍”,按其婢女迎儿所言,“似此往来,通有数十遭”。可知潘、裴二人往来的频繁程度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
娘子(指潘巧云)许我(指迎儿)一副钏镯,一套衣裳,我只得随顺了。似此往来,通有数十遭,后来(和尚)便吃(石秀)杀了。--《水浒传 第四十六回》
海和尚似此往来,通有数十遭
令人震惊的是,杨雄对此竟浑然不觉,始终被蒙在鼓里。唯一合理的解释,便是杨雄与潘巧云基本不存在夫妻生活,也甚少归家,因此根本注意不到这些事情。
另外需要注意,杨、石反目的导火索,是潘巧云谎称遭到石秀调戏,被询问“嫂嫂有孕也无”。
昨日早晨,我在厨房洗脖项,这厮(指石秀)从后走出来,看见没人,从背后伸只手来摸我胸前道:“嫂嫂,你有孕也无?”--《水浒传 第四十五回》
毫无疑问,这番说辞是在揶揄杨雄成婚却无子嗣,隐喻他在“性”方面的无能,因此立刻便激怒了杨雄,令他不分青红皂白便将石秀轰出家门。
虽然杨雄平日喜好打熬筋骨,练得“一身好武艺”,还在身上刺了遍体“蓝靛般花绣”,以增威势;然而结合书中的诸多线索来看,他习武纹身,或许是为了从外型上增加男子气概;他夜夜当值,或许是为了以合理的借口逃避与妻子同房。
那人生得好表人物,露出蓝靛般一身花绣……因为他一身好武艺,面貌微黄,以此人都称他做病关索杨雄。--《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种种迹象表明,杨雄这一人物很可能存在某些难言之隐,这也侧面促成了潘巧云的出轨。
实际潘巧云与王押司成婚期间,未曾听闻有私通一类的丑事。从她替前夫“做法事”来看,夫妻关系应该尚属和睦。反倒她是与杨雄成婚“未及一年”便红杏出墙,恐怕也并非纯系淫乱所致。
石秀告密及行凶的背后逻辑如前所述,石秀是个精明市侩的人物,他的衣食用度全仰给杨雄,因此内心极端敏感。
举例而论,在潘家替巧云前夫做法事时,潘公收了肉铺的家伙什,恰逢石秀出买猪,归来时见到“肉案砧头都收过了”,他第一个冒出来的念头竟是认为杨雄故意赶他走人。
(石秀)却到家里看时,肉店砧头也都收过了……自心中忖道:“常言:‘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我休等他言语出来,我自先辞了回乡去休。”--《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石秀离去时,夹枪带棒地表示“若(账目)上面有半点私心,天地诛灭”。这明显是带着情绪的气话,意在揶揄对方前恭后慢。
实际所谓的“回乡去休”也不过是石秀自我宽慰的借口,他因为买卖赔了本钱,根本不敢返乡,否则也不至于一直流落在外“卖柴度日”了。
(石秀)随叔父来外乡贩羊马卖,不想叔父半途亡故,消折了本钱,还乡不得(担心被债主索债),流落在此蓟州卖柴度日。--《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潘公也是个精细的人,立时便做出解释,宽慰石秀。不过有意无意,潘公点到为止般说出了“便不开店时,也养叔叔在家”。这番话点明了石秀乃是一个被“养在家”的闲汉。所谓的杀猪买卖不过是替他觅个差事,免得外人笑话他游手好闲。
休说恁地好买卖,便不开店时,也养叔叔在家。--《水浒传 第四十五回》
潘公:便不开店时,也养叔叔在家
毫无疑问,长期混迹底层的石秀很清楚他不可能长久寄宿在杨雄家中,而他又归乡无望,因此很早便萌生出落草的念头,只恨“无门路可进”。换言之,石秀当下的安稳生活不过是寄人篱下的权宜之计。
石秀叹口气道:“小人便要去(梁山),也无门路可进。”--《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正因如此,石秀在向杨雄告发潘巧云私通之事上,其背后逻辑便并不单纯。因为潘巧云虽有过错,实无大恶。
《水浒传》刻画了大量的淫妇形象,而潘巧云是最为特殊的一个。简而言之,她对丈夫的危害性相对最小。
(1)谋害亲夫
潘金莲、阎婆惜、贾氏等人都有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举动,而潘巧云却是诸人中唯一一个没有生出歹心的女性。
(阎)婆惜道:“闲常也只嗔老娘和张三有事,他有些不如你处,也不该一刀的罪犯,不强似你(指宋江)和打劫贼通同。”--《水浒传 第二十一回》
贾氏道:“不是我们要害你,只怕你连累我。常言道:一人造反,九族全诛!”卢俊义跪在厅下,叫起屈来。--《水浒传 第六十二回》
相比于潘金莲等人的狠戾恶毒,潘巧云只单纯追求男欢女爱,她既没有生出过与海和尚长相厮守的念头,也没有生出过与杨雄离异的想法,遑论谋害亲夫。
实际上即使在潘氏私通期间,她对待杨雄也始终恭顺有加,从未怠慢过丈夫。就连告发私通的石秀都寻觅不到潘巧云谋害亲夫的迹象,只是含混地表示“似这等淫妇,要她何用”。
那妇人见丈夫醉了,谢了众人,却自和迎儿搀上楼梯上,明晃晃地点着灯烛。杨雄坐在床上,迎儿去脱鞰鞋,妇人(潘巧云)与他除头巾,解巾帻。--《水浒传 第四十五回》
今日五更被我起来张时,看见果然是这贼秃,戴顶头巾,从家里出去。似这等淫妇,要他(她)何用!”--《水浒传 第四十五回》
(2)坊间闲言
相比于书中的其余淫妇,潘巧云的出轨十分隐秘,时间也都选在夜半时分;因此自始至终,知晓此事的人寥寥无几。甚至直到海和尚被杀之后,坊间仍然不明就里,还误以为海和尚是被头陀所杀(见《水浒传 第四十六回》)。
与此相对,潘金莲的丑事“街坊邻舍都知得了,只瞒着武大一个不知”。阎婆惜的丑事“街坊上人也都知了”。至于贾氏的丑事,连狱卒蔡福都知道,还讥笑李固“占了他家私,谋了他老婆”。
不到半月之间,街坊邻舍,都知得了,只瞒着武大一个不知。--《水浒传 第二十四回》
那张三和这婆惜,如胶如漆,夜去明来。街坊上人也都知了。--《水浒传 第二十一回》
蔡福笑道:“……你那瞒心昧己勾当,怕我不知?你(指李固)又占有了他(指卢俊义)家私,谋了他老婆。”--《水浒传 第六十二回》
封建社会中女性属于男性的附庸,女性的出轨会极大损害其背后男性的声誉。武大郎敢于直面西门庆、赵员外引庄客围堵鲁提辖,都是出于这一背景,即维护男性的尊严。
老儿道:“这个便是我儿的官人赵员外。却才只道老汉引甚么郎君子弟在楼上吃酒,因此引庄客来厮打。”--《水浒传 第四回》
换言之,潘巧云虽然红杏出墙,但一方面未曾生出歹心(且继续卖力服侍丈夫),另一方面也维持低调,较好地保全了杨雄的颜面。从这一角度来看,她固然有错,但也罪不至死。
潘巧云:如无香桌在后门,你切不可来
石秀作为杨雄的义兄弟,不可能不知道私通之事败露对杨雄的影响,但他还是主动向杨雄揭发此事。这一行径姑且可以视作石秀义气使然,但事件之后的走向却完全偏离了轨道。
在遭到诬陷后,石秀并未辩解,反而直接在杨雄家的后巷中行凶,用残忍的手段连毙二人。毫无疑问,这分明就是要将此事牵连到杨雄身上。
从石秀事后的行径与言论来看,他行凶杀人可以视作落草前纳的投名状,以示身无退路。已死的头陀与和尚是石秀纳的投名状,而尚存的潘氏与迎儿,则是石秀计划让杨雄交纳的投名状。
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水浒传 第十一回》
翠屏山血案始末石秀的行凶对象、作案时间、作案地点的选择十分缜密,高度契合这一人物精明细致的性格特征。
最初的遇害者是头陀与和尚,案发地点在杨雄家后巷、案发时间则是夜半时分。
毫无疑问,在杨雄值夜期间,两名赤身裸体的男尸倒在潘家(杨家)后巷,必会引起骚动。杨雄的面皮上也一定会十分难看。
按照石秀的设计,杨雄戴绿帽之事大概会很快传遍蓟州。按杨雄“性急”的特质来看,难保他不会冲动行凶,与石秀共同落草。
杨雄是个性急的人,便问道:“兄弟心中有些不乐,莫不家里有甚言语伤触你处?”--《水浒传 第四十五回》
然而由于石秀作案时剥走二人衣物,因此误导了知府与断案孔目,让他们误以为“必是和尚与那头陀干甚不公不法的事(隐喻同性恋),互相杀死”。
当案孔目禀道:“眼见得这和尚裸形赤体,必是和那头陀干甚不公不法的事,互相杀死。”--《水浒传 第四十六回》
甚至连蓟州当地的“好事子弟”对此说法都深信不疑,还写了许多下流词曲儿来消遣此事。
蓟州城里有些好事的子弟,做成一调儿,道是:叵耐秃囚无状……怎禁贯恶满盈,玷辱诸多和尚。--《水浒传 第四十六回》
阴差阳错之下,杨雄的颜面竟然得到意外保全,遂无杀人的必要。
有鉴于此,石秀不得不主动露面,与杨雄相见并诉说原委。考虑到石秀在行凶之后不肯离开蓟州,且不断用出轨之事刺激杨雄,他欲拖对方下水的目的显而易见。
正走过州桥前来,只听得背后有人叫道:“哥哥那里去?”杨雄回过头来,见是石秀。--《水浒传 第四十六回》
石秀在事前的说辞十分冠冕堂皇,他向杨雄承诺,夫妇二人的对质会选在一个“僻处”有条不紊地进行,到时候“哥哥那时写与一纸休书,弃了这妇人,却不是上着(上策)”。
石秀道:“哥哥只依着兄弟的言语,教你做个好男子……当头对面,把这是非都对得明白了。哥哥那时写与一纸休书,弃了这妇人,却不是上着?”--《水浒传 第四十六回》
石秀道:“……你三个步行上来,我自在上面一个僻处等你。”--《水浒传 第四十六回》
石秀:哥哥写一纸休书,弃了这妇人
照此说法,既可以保全杨雄的颜面,也报了戴绿帽的屈辱,杨雄事后还可以继续在官府当差,皆大欢喜。
然而实际操作中,情况却完全变了模样。
夫妻对质的地点被选在了一处阴森恐怖的“古墓里”,石秀还在一旁不断地扇阴风点鬼火,用言语撩拨着杨雄脆弱的神经,他甚至趁着潘巧云“看了(和尚衣物),飞红了脸”的时机,“飕地掣出腰刀,便与杨雄”,简直就是手把手地怂恿对方杀人。
把妇人一引,引到一处古墓里。--《水浒传 第四十六回》
那妇人看了,飞红了脸,无言可对。石秀飕地掣出腰刀,便与杨雄说道:“此事只问迎儿,便知端的。”--《水浒传 第四十六回》
此时的石秀已经背负两条人命,无路可退,因此他不断撺掇杨雄也弄脏双手,甚至主动“递过刀来”,暗示对方连婢女也一并杀死,美其名曰“斩草除根”。
石秀也把迎儿的首饰都去了,递过刀来说道:“哥哥,这个小贱人留他的甚么?一发斩草除根。”--《水浒传 第四十六回》
在婢女迎儿与潘巧云无助地哭泣声中,石秀唯恐杨雄心软变卦,竟丧心病狂般阴暗示“嫂嫂,哥哥自来伏侍你”,完全是把杨雄架在火上烤。
那妇人在树上叫道:“叔叔劝一劝!”石秀道:“嫂嫂,哥哥自来伏侍你!”--《水浒传 第四十六回》
在石秀的心理攻势以及古墓的阴森环境下,杨雄失去理智,亲手屠戮了妻子与婢女,彻底与官府身份一刀两断。
在杨雄回过神后,不无懊悔地埋怨石秀“我和你投哪里去安身”,可见他对杀妻之事也心存悔恨。然而此时木已成舟,石秀也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大方地说出上梁山入伙的计划。
杨雄道:“兄弟,你且来,和你商量一个长便。如今一个奸夫,一个淫妇,都已杀了,只是我和你投那(哪)里去安身?”--《水浒传 第四十六回》
石秀:不去投梁山泊入伙,却投哪里去
为了防止意外,石秀竭力阻挠杨雄返回城中“收拾盘缠”,且恐吓对方,回城可能被“事发拿住”,因此“不可迟滞,只好望山后走”,软硬兼施地裹挟杨雄踏上落草之旅。
学者金圣叹曾点评石秀“节节精细,节节狠毒”。从潘巧云之死的始末来看,石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确实令人心战胆寒。
小结在杨雄杀妻一事中,完全存在合理合法的解决方式,所有人都不必踏上绝路;但在石秀的唆使诱导下,事情最终向着崩坏的方向发展。
杨雄在官府当差,且与知府交好,前途无比光明。潘巧云家境殷实,容貌艳美,虽然犯下私通之错,但总算未生歹心。至于迎儿,不过是个惟命是从的奴婢,固无足论。
续后一个新任知府却认得他(指杨雄),因此就参他做两院押狱,兼充市曹行刑刽子。--《水浒传 第四十四回》
如果没有石秀的教唆,事件的正常发展轨迹,无外乎杨雄发怒休妻,巧云含恨归家。伴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各自的生活终会重归正轨。
但在石秀的设计裹挟下,事件完全失控,向着不可预知的方向急速飞驰:杨雄沦为杀人凶手,巧云与迎儿双双毙命,在城中翘首盼望女儿女婿归家的潘公则家破人亡。
在此事件中,唯一的受益人便是石秀。他因为买卖折了本钱,早已归乡无望;对他而言,上山落草反而不失为一个好出路。更不必说,有了杨雄这个押牢节级结伴同行,还会平添几分入伙的分量。
一言蔽之,如果不是石秀的刻意唆使,事件中的当事人皆存在“生”的可能,但在石秀的安排下,所有当事人都踏上了“死”的旅程。
石秀这个精明、市侩、混迹底层且洞悉人性的冷酷青年,一手导演了杨雄杀妻的恐怖戏码,并在潜移默化中,将对方改造成了泯灭人性的强盗。伴着翠屏山中的惨烈哭嚎,兄弟二人最终踏上了不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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