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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税的最新规定,最新房产税法规定(2023,房产税真要来了么)

01-21 互联网 未知 投稿

关于【关于房产税的最新规定】,最新房产税法规定,今天乾乾小编给您分享一下,如果对您有所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哦。

1、2023,房产税真要来了么?

02房产税在各国

1、房产税要征收吗从全球范围来看,征收房产税是大势所趋。其对于提高房产使用效率,遏制房产投机,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稳定房地产行业发展具有明显的调控作用,因此也被视为市场必需品。当前,基本上各发达国家或地区均已形成了稳定的房产税征收规则,而广大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如中国、泰国、埃及等亦是在通过有条件征收、试点征收等方式进行房产税开展工作。

2、如何征收整体来看,全球多数地区是以房屋价值为税基计算税收,而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较为特殊,以年度虚拟租金为税基计算房产税。美国以房屋评估价值为准,征收0.3%-3%税收。英国根据房屋价值划分不同的等级,征收税率不一,最低1%、最高24%;对于有子女家庭,可进行减免,最多减免50%。德国首套税率很低,只有0.35%左右,二套住房税收在5%-20%左右;其中二套住房征收不是以产权所有者为标准,而是以使用者为标准,因此租二套住房也要交税。日本分固定资产税(1.4%)和都市计划税(0.2%-0.3%),都市计划税是定向用于当地基础实施建设,包括公园、道路、学校、医院等。新加坡房产税税基为虚拟租金,按相同房屋出租一年的市场租金扣除家居、装修的折旧和维修费作为当年房产税的税基,年租金40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免交,其上4%-16%不等。两套及以上的房子没有免税额度。

03我国发展历程

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两地开始试点房产税,正式登陆我国市场。此后10余年,多次尝试推进房产税立法改革,但尚未实现落地。

2021年10月,《求是》杂志发布重磅文章,称“要做好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立法”;2022年3月,财政部表态:“2022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而到了10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提到“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试先行,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

04我国发展历程

从长远角度来看,在经历房地产行业数十年的高速发展,全国基建市场高涨环境下,我国征收房产税是必然的。从稳定房地产发展来说,能够有效地抑制房产投机,提升房屋使用效率;从财政征收来说,增量市场下行,存量市场尚有空间,房产税的征收能够给地方政府带来一笔新增稳定收入。

需要研究的是,如何征收。从全球市场来看,普遍以房屋评估价值为税基;综合税率在2%左右;针对首套房多有免税和优惠措施、针对豪宅及多套住房征收重税等。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环境、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及庞大的人口基数,推进房产税全面征收仍问题重重。

另外,短期来看,房产税的征收必将对市场带来较大程度冲击,近两年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下行,当下推出房产税,无疑将雪上加霜。

2023,房产税会来吗?

2、关于房产税的最新规定

关于房产税的最新规定

房地产市场,似乎一夜之间发生了转折。

10月23日,一则新的消息让整个房市热闹了起来:高层一锤定音,将正式开启房地产税的部分城市试点工作。

没错,喊了多年的房产税政策,终究还是来了,而且来的速度比一般人想得更加快。

1、房产税是什么?

通俗而言,房产税其实就是一种财产保有税,也就意味着这套房子即便你不买卖、不交易,只要符合规定,那么同样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财产保有税和交易过程税有着明显的差别,交易税一般在交易的时候出现。而且具有可转嫁性,最终都会由购房者全额承担,然而财产保有税则不同,不交易也需要交,所以没有转嫁的可能性。

举个例子:张三有一套200万元房子需要出售,如果各项费用加起来有5万元的话,那么张三可以把这套房子销售价格定位205万元,这样购房者就变相承担了张三需要支付的所有费用。然而,房产税不同,张三如果2022年需要交1万元,然而这套200万元房子没有转卖,所以必须要自己实打实承担。

2、房产税怎么收取?

在收取方式方面,房产学者们给出了多种多样的方式,例如房产专家孟晓苏就直言,其实收取房产税非常简单,只需要依据“见房就收,见证就退”的原则就可以。道理很简单,孟晓苏的意思是,只要是符合基本房产征收资格,都需要交费。然而收取费用需要考虑人均住房需求和免征面积需求。所以孟晓苏提出可以设置人均免收面积,在这个标准以内的予以退还和免收。

在美国很多城市里,房地产税税率大约在1%-3%,对房产价格没有太大影响,在德国房地产税是3%-4%,对房产价格起到了平抑作用。

另外,财政部部长刘昆曾发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在这篇文章中,刘昆说到,房产税需要积极稳妥推进,依据他表达的观点,该项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分步骤铺开和实施,不可能一蹴而就地全面进行。对于费率方面,8月份中国经济周刊曾发表《专家:房地产税或年底前出台试点政策,税率不超过1%》给出了建议,文中指出:

“从这来看,试点不是遥遥无期的,已经到了实质推进的.阶段,年底前出台试点政策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3、免征面积,或许是不可避免的一个条件。

我们都知道,房子的本质是用来住人的,这也就是说,首先要保障人们的基本住房需求,然后在此基础上给予一定的免征面积。超过面积的进行收取费用。

财税专家张学诞提出,建议在立法的时候,设置一定的免征范围和面积比例,例如人均设置为40平米-60平米,在这个范围之内的可以不收取。而在费用率方面,张学诞认为一般性的居住用房0.2%-1.2%相当合适,生产建设性用房的费率在0.8%-1.2%较为合适。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你的家庭有5口人,那么起征面积为5人*40平米——5人*60平米。免征分为是200平米-300平米。超过的话,可能就需要每年交钱了。

除此之外,新华社同样在《房地产税改革多个重难点待解》认为,房产税对刚需没有啥大的影响,或许会设置首套房免征、一定的面积免收、人均面积以内的免收等特殊情况,减少刚需的支出。

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会体现“房住不炒”导向,房地产税应会设立免征面积。对于刚需购房者而言,居住条件在平均水平以下的居民在保有环节上将缴很少的税甚至无需纳税,再加上综合税制下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的大幅清理或废止,中低收入水平居民将会实质受益,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刚需型需求的实现。——摘自新华社文

3、在哪些城市试点?

对于可能在哪些城市优先试点的问题,学者们不断探讨,至今没有确切的定论。房产专家齐俊杰在《房产税这回可能真的要来了!会怎么征?在哪试点?》一文中指出,基于当前情况而言,已经出台了二手房指导价的城市,可能成为房产税的试点城市,例如深圳、上海、杭州、广州等这些大城市各项技术手段基本完成了,依据指导价格来核算就可以,按照齐俊杰的说法,收起来应该非常简单。

而对于收取方式(是每年自行缴纳,还是上门收取),齐俊杰则认为,不太可能出现上门收取的情景。大概率会要求在房产过户和交易的时候一次性补齐,并加收滞纳金等。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你的房子始终居住而且不对外转手出售,那么这套房子就不存在房产税的情况。但是如果你的这套房子最后依然想要出售,那么就需要自动乖乖地到对应部门去交钱。

4、对房子多的人有何影响?

从以上各方面的信号可以看出,房产税对刚需还是比较友好的,至少“免征面积”无论是央媒还是专家学者都认为应该会设置。即便是按照最低标准人均40平米计算,一个4口直接的基本住房门槛在160平米才可以。而现阶段我们知道,多数刚需家庭住房面积并不能达到门槛标准,所以超过90%以上的刚需不用交。

然而,对于3套房以上、或者说手握几十套房子的人而言,这可能并不是一个好消息,房子越多、面积越大、价值越高,那么总费用就相对越贵。

关于房产税的最新规定

房地产市场,似乎一夜之间发生了转折。

10月23日,一则新的消息让整个房市热闹了起来:高层一锤定音,将正式开启房地产税的部分城市试点工作。

没错,喊了多年的房产税政策,终究还是来了,而且来的速度比一般人想得更加快。

1、房产税是什么?

通俗而言,房产税其实就是一种财产保有税,也就意味着这套房子即便你不买卖、不交易,只要符合规定,那么同样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财产保有税和交易过程税有着明显的差别,交易税一般在交易的时候出现。而且具有可转嫁性,最终都会由购房者全额承担,然而财产保有税则不同,不交易也需要交,所以没有转嫁的可能性。

举个例子:张三有一套200万元房子需要出售,如果各项费用加起来有5万元的话,那么张三可以把这套房子销售价格定位205万元,这样购房者就变相承担了张三需要支付的所有费用。然而,房产税不同,张三如果2022年需要交1万元,然而这套200万元房子没有转卖,所以必须要自己实打实承担。

2、房产税怎么收取?

在收取方式方面,房产学者们给出了多种多样的方式,例如房产专家孟晓苏就直言,其实收取房产税非常简单,只需要依据“见房就收,见证就退”的原则就可以。道理很简单,孟晓苏的意思是,只要是符合基本房产征收资格,都需要交费。然而收取费用需要考虑人均住房需求和免征面积需求。所以孟晓苏提出可以设置人均免收面积,在这个标准以内的予以退还和免收。

在美国很多城市里,房地产税税率大约在1%-3%,对房产价格没有太大影响,在德国房地产税是3%-4%,对房产价格起到了平抑作用。

另外,财政部部长刘昆曾发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在这篇文章中,刘昆说到,房产税需要积极稳妥推进,依据他表达的观点,该项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分步骤铺开和实施,不可能一蹴而就地全面进行。对于费率方面,8月份中国经济周刊曾发表《专家:房地产税或年底前出台试点政策,税率不超过1%》给出了建议,文中指出:

“从这来看,试点不是遥遥无期的,已经到了实质推进的.阶段,年底前出台试点政策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3、免征面积,或许是不可避免的一个条件。

我们都知道,房子的本质是用来住人的,这也就是说,首先要保障人们的基本住房需求,然后在此基础上给予一定的免征面积。超过面积的进行收取费用。

财税专家张学诞提出,建议在立法的时候,设置一定的免征范围和面积比例,例如人均设置为40平米-60平米,在这个范围之内的可以不收取。而在费用率方面,张学诞认为一般性的居住用房0.2%-1.2%相当合适,生产建设性用房的费率在0.8%-1.2%较为合适。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你的家庭有5口人,那么起征面积为5人*40平米——5人*60平米。免征分为是200平米-300平米。超过的话,可能就需要每年交钱了。

除此之外,新华社同样在《房地产税改革多个重难点待解》认为,房产税对刚需没有啥大的影响,或许会设置首套房免征、一定的面积免收、人均面积以内的免收等特殊情况,减少刚需的支出。

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会体现“房住不炒”导向,房地产税应会设立免征面积。对于刚需购房者而言,居住条件在平均水平以下的居民在保有环节上将缴很少的税甚至无需纳税,再加上综合税制下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的大幅清理或废止,中低收入水平居民将会实质受益,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刚需型需求的实现。——摘自新华社文

3、在哪些城市试点?

对于可能在哪些城市优先试点的问题,学者们不断探讨,至今没有确切的定论。房产专家齐俊杰在《房产税这回可能真的要来了!会怎么征?在哪试点?》一文中指出,基于当前情况而言,已经出台了二手房指导价的城市,可能成为房产税的试点城市,例如深圳、上海、杭州、广州等这些大城市各项技术手段基本完成了,依据指导价格来核算就可以,按照齐俊杰的说法,收起来应该非常简单。

而对于收取方式(是每年自行缴纳,还是上门收取),齐俊杰则认为,不太可能出现上门收取的情景。大概率会要求在房产过户和交易的时候一次性补齐,并加收滞纳金等。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你的房子始终居住而且不对外转手出售,那么这套房子就不存在房产税的情况。但是如果你的这套房子最后依然想要出售,那么就需要自动乖乖地到对应部门去交钱。

4、对房子多的人有何影响?

从以上各方面的信号可以看出,房产税对刚需还是比较友好的,至少“免征面积”无论是央媒还是专家学者都认为应该会设置。即便是按照最低标准人均40平米计算,一个4口直接的基本住房门槛在160平米才可以。而现阶段我们知道,多数刚需家庭住房面积并不能达到门槛标准,所以超过90%以上的刚需不用交。

然而,对于3套房以上、或者说手握几十套房子的人而言,这可能并不是一个好消息,房子越多、面积越大、价值越高,那么总费用就相对越贵。

关于房产税的最新规定

房地产税试点的影响

由于此次房地产税开征以试点为主,征税力度一开始可能不会太大,循序渐进。2018年美国各州房地产税实际税率为0.27%-2.4%。但是,也要防止运动式“减碳”等重演。

短期来看,当前房地产市场销售清淡、土地市场大幅流拍,因此房地产税在这个时点推出对市场压力不小,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征税力度。理想的政策推出时点应该是房地产周期向上、市场销售火热的时候,如2015-2016年,市场和企业能接得住。当然,政策从研究、制定到落地有时间跨度。我们之前提出“房地产是最坚硬的泡沫,力争软着陆,避免硬着陆,用时间换空间”。

长期来看,房地产税对具体区域的影响还是取决于供求关系。根据国际经验,在供不应求和货币超发的情况下,税负可以转嫁,反之则无法转嫁甚至增加区域市场压力。房地产长期看人口、中期看土地、短期看金融。根据我们的研究,未来中国人口将向都市圈城市群和区域中心城市集聚,人口流入和流出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将出现明显分化,这在美国、日本等均发生过(参考《中国人口大迁移》《中国城市人才吸引力排名:2021》)。根据我们《中国住房存量报告:2021》测算,2020年中国城镇住房套户比为1.09,一线、二线、三四线城市分别为0.97、1.08、1.12,中国住房整体已经静态平衡,但是区域供求差异极大,随着人口往都市圈城市群流入,未来仍面临住房短缺现象,但东北、西北以及非都市圈城市群的低能级城市,由于人口外迁严重,不仅已经出现供给过剩,而且未来过剩程度还将加深。长远来看,住房制度改革的治本之策是城市群战略、人地挂钩、金融稳定和房地产税,从而实现供求平衡,以改变当前人地错配、供求分离以及一二线高房价、三四线高库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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