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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的房子赠与费用,父母房子1元卖给子女(母亲将百万房产赠与扶养人是否有效)

01-14 互联网 未知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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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柳州:儿子不愿赡养母亲,母亲将百万房产赠与扶养人是否有效?

众所周知,父母与子女是最亲近的直系血亲,在大多数人看来,一旦父母过世,继承开始,子女理应成为最优先继承人。父母不将遗产留给自己的子女,难道还会送给外人?但如果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在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等存在的情况下,“父(母)死子(女)继”或许就没那么简单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柳北区法院)依法对一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作出一审裁判。法院认为,被继承人的前夫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尽职履行照顾义务,应获得协议约定的遗产。该案经二审终审维持原判,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基本案情

戴某是柳州市柳北区某村村民,2013年城乡改建时因自建房拆除获得一套150㎡的安置房作为补偿。因看病急需用钱,戴某与征地办协商,将原分配的安置房换成90㎡加补偿款20多万元。2020年3月,戴某因病离世。

戴某生前曾有过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戴某与男方庞大某于1986年结婚,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一子庞小某。庞大某于1992年因故离世。第二段婚姻,戴某与男方蔡某于2012年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二人因感情不合于2017年经法院调解离婚。

戴某在结束第二段婚姻后,于2019年开始病情逐渐恶化。由于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而早年拆迁获得的20多万补偿款也所剩无几。于是戴某求助儿子庞小某,但庞小某不但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伤心无奈之下,戴某找到前夫蔡某,二人就扶养及戴某过世后的殡葬事宜协商一致,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协议书,详细约定医疗、饮食起居等生活安排及扶养遗赠等事项的权利义务。协议中明确约定,若蔡某能按该协议书约定尽职尽责履行义务,待戴某过世后,其名下90㎡安置房的房屋权益将赠与蔡某。

戴某与蔡某签订上述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但当蔡某处理完戴某的后事,拿出《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却遭到庞小某的强烈抵触。因庞小某拒绝配合蔡某完成戴某名下房屋的过户手续,且经多次协商无果,2021年12月,蔡某将庞小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蔡某获赠戴某名下房屋。

审判过程

2022年2月,柳北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双方围绕究竟应按照《协议书》约定还是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展开辩论。

蔡某诉称,其是在戴某无钱医病又急需人陪护照顾,而庞小某却不顾不理的情况下与戴某签订协议书。该协议由戴某先行聘请律师商议并草拟,后找到蔡某协商后,在律师见证下自愿签订的。其已依约尽职尽责履行了扶养义务,并妥善办理好戴某后事,应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获赠房产。

庞小某辩称,不同意蔡某的观点。

第一,蔡某出示的《协议书》并非戴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当年戴某因看病急需用钱,在此特殊的情况下,才被迫与蔡某签订协议;

第二,蔡某并未按《协议书》约定履行义务,且《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蔡某扶养照顾、安葬戴某仅花费数万元,却约定其在履责后获赠价值百万的房屋,显然是不公平、不对等的;

第三,子女是父母最亲近的人,父母生病子女当然会出钱出力,况且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天经地义,从未见过父母的遗产不留给子女而送给外人。庞小某表示,戴某名下的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对于蔡某扶养、丧葬支出的开销,可以从戴某的遗产中扣除。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继承人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协议是在见证人的见证下签订完成的,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法院予以确认。

关于庞小某主张蔡某未尽约定义务的观点。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为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照顾义务,在戴某死后也为其处理了殡葬等事宜,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房屋。

关于庞小某主张其作为子女也有出钱出力照顾戴某,子女理应继承父母遗产的观点。

首先,戴某在疾病缠身、无钱医治、无人照顾的情况下,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照顾、支付医疗费并处理其丧葬事宜,戴某将其财产赠与给蔡某系戴某对自身权益的处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认定有效。庞小某作为戴某的儿子,在戴某患病的情况下未履行其本该承担的主要赡养、照顾义务,在戴某去世后又以对法定继承人明显不公为由,主张按照法定继承分配案涉房屋,有悖常理,法院对于其主张不予支持;其次,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书》,并不排斥其他亲属、朋友基于亲情、友情照顾戴某,故法院对庞小某的上述辩称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蔡某受遗赠取得戴某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利。

庞小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柳北区法院 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 韦黎黎)

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三种,即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直接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是依照被继承人生前遗嘱进行继承或处理遗产;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订立的,以被扶养人生养死葬及财产的遗赠为内容的协议,这类协议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已相当成熟,常常能在老人自主、自愿的情况下,更好地满足老人晚年所需的物质供养、精神支持或陪伴。但由于受遗赠人是被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受遗赠人为自然人时大多与被扶养人没有近亲属关系,为组织时可能有较强商事性,加上受遗赠人付出的金钱一般小于受遗赠人所取得遗产的价值,导致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人往往因为没能分到遗产或少分遗产而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

本案中,庞小某正是因为无法理解、无法接受为何其没能继承母亲遗产而与受遗赠人发生继承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庞小某一直表达的是因自己可能无法继承房产而产生的强烈抵触情绪,却从未有自己对母亲是否尽孝赡养的反思,这着实令人唏嘘。

根据案件证据,还原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的画面,不难发现当无助老人向子女求助,确定子女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时,选择法律认可的途径,寻求到一个有人愿意为其养老送终的解决“方案”,是多么无奈。作为子女,对老人既然选择了“不养不孝”,那继承开始也就“遗产无份莫懊恼”。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每个子女都应当怀着一颗尊重老人、敬爱老人的心,尽心竭力奉养好自己的父母,使其安度晚年,让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成为能继承到的最好“遗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2、100万的房子赠与费用

100万的房子赠与费用

一、100万的房产赠与要交多少税

1、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亲属之间,或者是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的赠予是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遗赠,同样免征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的其他类型赠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无偿赠予税额:应纳税额=(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20%

2、契税

无论是亲属之间还是非亲属之间,契税都是需要受赠人按照3%的比例全额缴纳

3、印花税

亲属或者非亲属之间的赠予都需要缴纳印花税,交易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全额缴纳。

4、营业税

如果是亲属之间赠予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如果是非亲属之间的赠与,则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如果该房产已经满5年,免征营业税。

5、其他费用

附加费用一般有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城建税的征收比例为7%,教育附加费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房屋赠与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签订赠与合同。拟赠与给你的房产是你父亲和继母再婚后取得,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你必须以他们二人的名义进行,赠与合同应当由你父亲.继母和你共同签订。

2、缴纳相关费用。拿着原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赠与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至于个人所得税,因赠与人系你父亲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不用缴纳。

3、进行赠与公证。持相关资料及证件,到房产所在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

4、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所有权的转让,经依法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你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及证件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三、房屋赠与过户注意什么

1、结清水表账单。

2、看下电表情况,费是否已经结清。

注意查看下有无拖欠的电费,电费是否已经结清了。另外,看下电表是否移动或者改装过,线路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等行为。

3、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4、物业更名及结算物业管理费用。物业更名和物业费结算需要买卖双方到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物业费用的结算以交房当日为准。

5、结算维修基金。

6、户口的迁出和转移。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查阅上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

7、协助煤气过户。

8、结清电话费。购房者可以让原房主将电话移走,然后另外申请安装电话。如确因电话线路或号源紧张而非要上家的不可,那么在交房前就要和上家一起到电信部门办一张截止到交房日的结算账单,一并清结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100万的'房子赠与费用

100万的房子公证费多钱

100万的房子公证费为3000元,是按照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收取比例为0.3%来计算收费的,收费不到200元按照200元收取,但是各省市的公证收费也会稍微有些不一样的,具体可到当地的公证协会网站上查看,上面都会有公示的。

房产赠与公证的注意事项

1、对于房产赠与人和受赠人都应当到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一个公证,三方都需要签署赠与合同,而公证处将会按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收取费用各地有所差别,这是按照大多数地区来收取的)。

2、对于房产的估价,可以到房管局申请,估价后需向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印花税已免)。

3、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权证、身份证件、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待缴清相关的费用后,受赠人当天或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4、赠与是无偿的一种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买卖行为。若进行赠与公证,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100万的房子赠与费用

一、房产赠与和过户哪个划算?

房产赠与和过户哪个划算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由于直系亲属间赠与只需要交3%的契税,如果所涉房屋过户会产生大量税费的,这种情况下,走赠与过户比较划算。

以下这几种情况可以走买卖过户。

第一,房子满五年,而且是其名下唯一住宅的,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这一类房产只会产生契税(90平米以下是1%的契税,90平米以上1.5%的契税);

第二,满五年,但是不唯一的公房,查不到原值的,面积在90平米以下,除了契税外,只会产生1%的个税。

二、办理房产证取的程序和费用是什么?

办理房产赠与的程序和费用:

第一步: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

这个过程中涉及评估费和公证费两笔费用。公证费,和继承权公证一样,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也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

第二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赠与的申请书,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原来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材料以及缴纳的契税收据。

相关费用: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除了房产评估费,房屋赠与公证费、8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受赠方缴纳每平方米3元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外,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一笔契税。目前,契税的征收比例是房屋评估价值的3%。

买卖过户:

买卖过户可能涉及到的费用有营业税 个税 契税 公证费 过户登记费。

这里分2种情形。

情形一:如果这套房产是过户方唯一的房产,小于90平方米(属于普通住宅),距离上次交易满5年,那么,营业税免征,契税1.5%,个税免征。

也就是说,如果是过户方的唯一房产且小于90平方米,那么买卖过户的方式比赠予方式的费用还要省。

情形二:如果这套房产大于90平方米(属于非普通住宅),契税要3%,个税为差额部分的20%(比如以前这套房产是房改房20万元买下,现在市值100万元,那么差额就是80万元,个税为16万元);而营业税,满5年免征收;不满5年,营业税将近6%。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我们国家在完成所有权的转移的时候都必须要办理相应的法定手续,比如说如果是涉及到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话,就应当通过房管部门完成过户的手续,但是在这其中需要缴纳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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