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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野史故事,古代野史故事书籍(聊聊古代的“男女之大防”)

01-12 互联网 未知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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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找几个野史笔记中的故事,聊聊古代的“男女之大防”

中国古代的礼法社会,稳定秩序的最重要手段,就是思想控制。“男女之大防”,就是强调男女之间的“距离”,维持封建道德的基础。但是,“男女之大防”并非铁板一块,一个个现实的问题,反复与之斗争,逐渐击溃了这道枷锁。本文我们从一个故事开始,聊聊“男女之大防”的现实困境。


男女授受不亲——杀人诛心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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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窗闲话》

清人吴炽昌的《客窗闲话》中,有这样一个小故事,我们先来看一看。

有一位俞秀才,朝廷大员的后代,自己没当官,在家乡以教书为业。某年夏天,夜晚和叔伯兄弟一起纳凉闲聊,不知不觉就在门外睡着了。到了半夜时分,大家都散了,仆人于是叫醒俞秀才,让他进屋睡觉。

俞秀才睡得迷迷糊糊,起身就在街道上小便,之后就回去睡觉了。刚睡一会儿,忽然看到两个差役进来,拿铁链锁了俞秀才,拉着他就往外走。俞秀才大声呵斥,说自己是生员,就算犯了法,也不能动用刑具。结果人家不理他,直接把他拉到了城隍庙。

一位神仙坐在前面,厉声斥责俞秀才:“你是个秀才,怎么能当街小便,违背礼法?我的车驾还正好从那过,你太没规矩了。”

俞秀才认为自己凡夫俗子,看不到神仙车驾,不该问罪。神仙于是斥责他当街小便,如果遇到女子经过,岂不是犯了大罪过!

俞秀才狡辩说:“当时已经是半夜,怎么会有女子当街行走?就算有,肯定也有男人在前面提灯引路,我若看见肯定会避让的。”神仙接着问:“你家对面就是一条河,现在是夏天,河边有很多女子坐卧其中纳凉避暑,难道你不知道吗?”

俞秀才无话可说,只好愿意被打板子。

后面还有一段内容,大概讲俞秀才醒来之后,因为意外被县尉打了一板子,他才意识到真是得罪了神仙,遭了惩罚。

从上面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到“男女之大防”的厉害之处:杀人诛心。

在吴炽昌的故事设定中,“半夜时分”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正如俞秀才所说,此时出现女子的几率非常非常低。就算是河对面有女子乘凉,当时可没有这么多路灯照明,一片黑暗中看见俞秀才当街小便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在这种既不违法,也很难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俞秀才依然默认了自己的罪行,为什么呢?因为城隍庙的神仙,指责的不是俞秀才的行为,也不是后果,而是“动机”——杀人诛心,你不顾及礼法,可能会被女子看到,是恶意而为,就是大罪过。

所以,男女授受不亲的问题,有神仙盯着,心怀侥幸就要被谴责。


男女不杂坐——“礼”比“法”威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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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牌坊

《清稗类钞·讼狱类》有个很短的故事,想想极有意思。有讼师孙某,赚了不少钱,晚年金盆洗手,在家养老。他的儿子已经去世,儿媳妇守寡在家。某一天,孙某和儿媳妇因为小事口舌之争,最后闹到了县衙。

孙某早已习惯了衙门审案,知道尊卑有序,儿媳妇必然败诉,要向自己赔礼道歉才行。于是,他在大堂上斤斤计较,把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说了出来,表达自己对儿媳妇的不满意。结果,儿媳妇一句话不说,只是小声哭泣。县令一看,这都不用审了啊,本来就不是什么大案子嘛。

县令问儿媳妇怎么只知道哭,一句话不说,儿媳妇回答:“我是一个寡妇,自己家里出了丑事,怎么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呢?”县令一听,立刻怒火中烧,指着孙某的鼻子大骂无耻,让衙役把他赶了出去。

孙某在堂外欲哭无泪,大喊:“你个恶毒女人啊,我一世英名,全被你败坏了!”

你看这个故事,虽然短,但很有意思。儿媳妇虽然没有讲明到底遇到了什么“委屈”,但深受礼法思想浸染的人们,自然而然想到了“男女授受不亲”的问题。县官判案本来应该是以法为据,但是遇到这样的问题,必须以“礼”为重。就算没有证据,也要斥责一通才行。看吧,这就是“礼”大于“法”。

《礼记·曲礼》中有:“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向......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返),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

至少在西周时期,中原地区的原始氏族风俗依然留存,仲春时期男女自由相会依然很普遍。到了战国时期,“男女之大防”就成了儒家经典强调的问题。简单的说,男女有别、尊卑有别、嫡庶有别,以“上下长幼之道”为基础,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男女关系自然成了重中之重。

古代礼法社会的最大特点,就是“礼”比“法”的威力更大。“法”管的是行为,“礼”管的是内心。我们看上面《礼记·曲礼》所说的,即便是一家人,男女也要有不同的活动领域。不能随便坐在一起,男女不能同用衣架衣杆晾衣服,不能同用毛巾洗脸……嫁出去的女子归家,亲兄弟也不能和她同席而坐、同器而食。

是不是管的太严了?当然,因为受此约束的话,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很不自在。那为什么人们还遵守呢,不是自己找麻烦吗?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因为“礼”所维护的,正是不同阶级的固定利益。比如上面故事所体现的,“礼”不仅维护了男性的利益(地位高于女性),也维护了女性的部分利益——孙某的儿媳妇凭借一句暗示,就能让县官站在自己这一边,难道不是“礼”的作用吗?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也讲了一个小故事,说交河有一女子,丈夫死后数十年含辛茹苦把孩子抚养大,官府为她建了牌坊。她的表姐妹私下就开玩笑问:“你现在头发白了牌坊才立起来,这四十多年的时间,没有心动过吗?是怎么熬过来的?”此女子回答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礼是不能逾越的。”

男女之大防发展到“贞妇烈女”这一步,很多女性已经自觉去维护了。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她们的行为会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同和褒奖,遵守礼法让她们更有地位更有尊严了。


男盗女娼——击溃礼法的首先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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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籍醉卧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是纪晓岚笔下贞妇的感慨。实际上,过于严格的男女之大防,从来不是铁板一块,乱世如此,盛世也是如此。

《世说新语》中,有关于阮籍和两个女人的故事。第一个故事说,阮籍的嫂子要回娘家,他专门出来送别,其他人就指责他。“男女不杂坐”嘛,你跟自己的嫂子,应该保持距离才行。但是阮籍不管这些,他说:“礼岂为我辈设也?”

第二个故事说,阮籍的邻居妻子是美女,在酒店卖酒。阮籍经常去喝酒,喝醉了就睡在这位美女的旁边。他邻居也觉得奇怪,于是偷偷观察了几次,发现阮籍也没啥歪心思。

我们都知道“竹林七贤”比较个性,从来不觉得“礼”能约束他们。可实际上,他们代表的是那个时代的特色,当时的人们对于“男女之大防”看得没那么重要。要不然阮籍的嫂子一定会哭闹一番,而邻居的妻子怎么可能让别的男人睡在自己身边?至于说那个在旁边偷看的邻居,更不觉得“男女之大防”有多重要,要不然早就拎着菜刀冲出来了。

可见,从东汉末年开始的连年战乱,到魏晋时期朝政混乱,天灾人祸都让人们明白,不拘礼法、随性而为,还是活得很自在的。所以人在乱世,没那么多规矩。

那太平盛世呢?大家就都能安分守己,本本分分过日子了?当然不是,“男女之大防”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女性。但是如果所有女性都谨守礼法,那些富家子弟、富商大贾,以及风情万种的文人,岂不是少了很多乐趣?所以,男女之大防的另一个例外之处,就是妾和娼。

“男女之大防”是说给良家女子的,平时一本正经、仁义道德的男性,在妾和娼的问题上,早就忘了“礼”——或者可以说,妾和娼,早就被排除到了“礼”所约束的范围外。

娼就不用说了,越是推崇贞洁烈女的时代,娼楼妓馆越繁荣。《东京梦华录》里,19处提到了宋朝汴梁城的青楼;明朝的娼妓业不仅繁盛,标准也很高,你看著名的“秦淮八艳”,都是才色俱佳;清朝的“扬州瘦马”,享誉全国,连京城的王公贵族都趋之若鹜。

明人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中,讲了当时京城很特殊的一种“妾”。说是缙绅官员以及外地学子,因为各种原因需要久居京城的,不便带家人前来,就“多买本京妇女以伴寂寥”。用了“买”这个字,正常来说指的都是妾了。

而这些京城的女子呢,想尽各种办法蛊惑主人,让他骄奢淫逸,浪费钱财。一般人用不了多久,就花光了积蓄,只能被迫离开。而得了不少便宜的京城小妾,肯定不会跟着走,“又寻一南人与讲婚媾矣”。你看,这可是大明朝的京城啊,为妾的这些女子,哪顾忌什么“礼”了?

所以,男女之大防、男女授受不亲、三从四德……一系列的传统礼法,主要约束的都是社会中上层的女子,并非所有人都很在意的。

比如阮籍邻居家的那个美女,当街卖酒,没觉得有啥不妥。再比如咱们第一个故事里的神仙,也说俞秀才家对面的野地里,有很多女子大半夜纳凉睡觉——为啥这些女子不在乎“男女之大防”呢?

所以,因为各种各样的现实原因,“男女之大防”的约束力没这么强。


在路上——最终成为历史的“男女之大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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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上海电车

虽然有我们上面所说的情况,但是整体而言,历朝历代的大多数时间,公开场合下礼法对男女之间的约束,还是威力很强大的,尤其是“路上”。相对来说,家是私密场所,“路上”则是公开场合。《客窗闲话》里的那个俞秀才,如果不是“当街”小便,而是在自己家院子里,就根本没这回事儿了。

但是,事情总会有所变化,比如“赶路”的方式进化了。古代女子虽然“主内”,但也不至于从不出门。正常来说,赶庙会、回娘家,或者其他事情,出个门还是可以的——但是,不管是骑马、坐轿、乘船,一般都有相对私密的空间。就算是步行,也要尽量和别人保持距离才行。更何况女子外出,大多要有家中男性陪同,因为路上是危险的。就像我们第一个故事中俞秀才所说,大半夜的,就算有女子出来,也必然会有男性陪同引导,就是为了避免麻烦。

然而,当路上的交通工具发生变化之后,“男女之大防”就逐渐被舍弃了。《清稗类钞·舟车类》中,很大篇幅介绍了清末上海的电车。洋人投资电车公司,车中分头等车厢和三等车厢。算起来,因为是公共交通工具,肯定要比马车、黄包车等便宜很多。但是,最初很少有中国人愿意去乘坐。

至于原因,据说最初是怕触电,对于女子来说,与人杂坐一车,显然也不合适。洋人看明白了问题的根本,于是出了优惠政策:凡是女子乘坐电车,出三等票的价钱,就能坐头等舱。

不到一年时间,来坐车的女子果然越来越多——而男子为了体验“男女杂坐”,也纷纷前来乘坐电车,于是洋人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清末出生的小说家包天笑,也讲了一个故事。说是他有一次乘坐轮船,包间票已被买完,他就住进了低等舱,结果认识了一个名叫阿金的女子。阿金对自己邻铺的陌生男子不放心,于是调了铺位,让包笑天在中间“缓冲”一下。

你看,电车、火车、轮船,都是挤在一起,要是买不到包间的票,哪还有什么私密空间呢?这种情况下,“男女之大防”自然也就无法顾及了,只能慢慢的形成适应时代的新“男女关系”了。

就这么,传统礼法中的“男女之大防”,才逐渐成为了历史。

2、中国古代野史故事

中国古代野史故事

老版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公映许多年来,在片中扮演关羽的青岛演员陆树铭,一直大受社会欢迎,走到哪里都被当做关老爷般地敬奉,这甚至因此而改变了他的戏路和生活,他自觉胸中平添了一股忠义之气,关老爷仿佛就站在他身后,敢于出头做好事,很长时间不能接演其他角色,更绝无可能再演反派人物。一个角色竟然对演员具备这样的影响力,不也是颇为神奇吗

由人变成神,至少要有两个先决条件:巨大的人格魅力和有口皆碑的丰功伟绩。关羽神勇异常,一生战功赫赫:诛文丑杀颜良、温酒斩华雄、千里走单骑、单刀赴会、水淹七军青龙偃月势挟风雷,美髯飘动绝伦逸群。陈寿在《三国志》中称关羽威震华夏。蒋星煜先生考证说:整部《二十四史》,也未有任何名将有过威震华夏的声势。更值得注意的是群盗或遥受羽印号,这说明除魏、蜀、吴三国公卿百官之外,流落社会上贩夫走卒以及流氓无产阶级也都对关羽心悦诚服,愿意为之驱使。

只有具备大本事、真本事,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人们才会确信他能护佑大家。所谓真本事是不能弄虚作假、编造历史,时间一长若想不露馅是不可能的,一旦被戳穿,便要跌下神坛。关羽从解白马之围获封汉寿亭侯到成神,经受了900余年的漫长考验,经历过许多朝代更迭,他的声望几乎是呈直线上升。公元1102年宋徽宗先封关羽为忠惠公,过了6年又觉得不解气,再加封他为崇宁真君、义勇武安王;万历十八年(1590年)明神宗封关羽为协天护国忠义大帝,22年后又加封为三界伏魔大帝、神威远镇天尊、关圣帝君;顺治元年(1644年),清廷封关羽忠义神武关圣大帝;到1879年(光绪五年),关羽的封号又追加成忠义神武灵佑仁勇威显护国保民精诚绥靖诩赞宣德关圣帝君,简直要把世间好词都加到关羽头上。

如此这般,先后曾有16位皇帝,23次为关羽颁旨加封,且一个比一个高。至清朝中期,全国就约有关帝庙30余万座,仅北京就有116座,其数量之多,居各种庙之首(《文史参考》20xx年7期)。成神就要有神性、神品,关羽的品行恰恰代表了中华民族的理想人格,寄托着万千民众的道德精神,日月可鉴,妇孺皆晓,所以被尊为万世人极。

关羽的人格魅力首先体现在一个忠字上,其次是义、仁、勇、烈气贯千秋,亘古一人。而且赤面秉赤心,内外一致,隐微处不愧青天,磊落落、坦荡荡,人前背后都没有见不得人的`事。凡成了神又被推下神坛的,人格上一定有大缺陷,做的那些上愧青天、下负百姓的事一旦曝光,头上的光环便立刻消散,为人民所不耻。

关羽还活着时,就已经跟神差不多了,即使受挫或失败,也能成就千古名句,被传为美谈。如刮骨疗毒、华容道义释曹操、大意失荆州、走麦城如此生得忠勇,死得伟烈,纵然被杀,也令人觉得不馁反雄,不丑反美。而杀他的人反而担惊受怕、惶惶不可终日。孙权就急忙将关羽的首级给曹操送去,想转嫁恐惧和祸患,曹操却将关羽的头颅厚葬于洛阳,孙权随后也以诸侯之礼将关羽的身躯葬于湖北当阳。人死后仍能让曹操、孙权如此敬畏,可见关羽已经具备了强大的神性。然后便在各种民间传说中频频显灵、显圣,救苦脱危,广济民生,其英灵之威在社会上越传越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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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变的神,之所以能越来越神,是因为社会上正需要这尊神。需要是因为欠缺。缺少信仰的时代,关羽的忠忱便成了稀有品质;商品社会唯利是图,而关羽却是春秋大义、义薄云天。当散漫、怯懦、自私成为风气时,关羽的勇武、骨子里的刚硬,在现代人眼里似乎只有神才能办得到。关羽身上集中代表了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他怎能不成神他的成神可以说是水到渠成,成全民意,顺乎历史潮流,因此才会儒佛道三教并尊,士农工商四民同拜,凡是人们能想得到的行业,诸如剃头刮脸、描金制革、屠宰典当、治病除灾、辟邪驱恶、开饭馆、办酱园、设武馆、建学校、做衣服、磨豆腐等等,有100多种职业拜奉关羽为祖师爷或保护神。他真是万能之神,全民崇拜。

这又因为他曾是人,他这个神是人的升级版,能实实在在地折射出人的理想和愿望,所以才愿意拜他、求他,相信他能理解人间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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