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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职务

04-04 互联网 未知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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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职务?


法定代表人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1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即:法定代表人是有权代表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人。

董事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董事是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公司股东负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也是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公司股东负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tips:董事任期≤3年;监事任期=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高级管理职务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6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任职资格负面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tips:根据上述第(五)项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即我们所说的“老赖”是无法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务的。

当发生公司控制权争夺战时,争夺上述公司席位,往往可以利用上述规定,尤其是利用上述第(二)、(五)项规定,以剪除对方的羽翼。

2、公司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高级职员

高管是大家听到更多一个有关公司管理人员的称号,一般的高管,公司法直接定义为是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人员,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等,这里的高级职员是理论上的说法,不仅包括了高管,还包括董事、监事。

公司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职务

一、不得担任高级职员的情形有五种:

1、民事行为能力方面:无民事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担任,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无民事、限制民事能力人。

2、犯这些类型的罪且刑罚执行未满五年的: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曾担任破产企业的高管负有个人责任,在清算完结起三年内: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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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责令关闭的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另外,对于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机构的高级职员,还要符合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职务

虽然法律罗列前述5种情形的人不得任公司高级职员,但如果公司不顾前述规定,仍然选举、委派或聘任为高级职员的,公司法认定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行为无效。

同时,如果在担任高级职员时不具有前述5种情形,在高级职员任职期间出现前述5种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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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级职员不得有以下7种行为:

  1. 挪用公司资金;挪用公司资金超过一定期限就会构成刑事犯罪。
  2. 将公司的钱财放在自己账户上: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 擅自将公司财产出借或为他人提供担保: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 自我交易: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 同业经营,谋取属于公司的生意机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 收取佣金: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 未保守公司秘密: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 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同时,如果高级职员有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如果高级职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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