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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后法官为什么让和解,法官劝被告调解意味着什么(津南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促和解只为申请人尽快拿到“救命钱”)

01-28 互联网 未知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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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津南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促和解只为申请人尽快拿到“救命钱”

“谢法官,我的钱什么时候能要来,我老伴马上就要二次手术,家里实在没有钱了”“不管公司有没有钱,老板有钱为啥不和他要,你这是不作为”,以上都是承办法官多次接到申请人电话的日常。

这是一起劳动者薛某申请执行天津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申请人薛某2016年2月18日到天津某公司工作,因受工伤遂向公司索要保险待遇,经劳动仲裁后天津某公司不服遂向津南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天津某公司给付薛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87079.59元。判决生效后,公司未在履行期内给付。因急需二次手术费用,申请人薛某于2018年3月16日向津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谢荣刚第一时间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但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且其在规定期限内亦未主动履行。3月22日,承办法官电话传唤公司法人到法院接受询问,负责人称该公司近两年迫于环保压力未实际经营无收入来源,法官通过释法明理,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告知了该公司负责人,公司承诺先给付一万元,剩余钱款分期给付。4月5日,该公司一直未履行当初承诺。鉴于公司的种种不诚信表现。5月14日,承办法官再次将该公司负责人及申请执行人传唤至法院给做调解工作。调解中申请人也考虑到该公司两年多未经营,提出一月一万元的和解方案,但是被执行人以没有收入断然拒绝。5月15日,为了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承办法官清晨赶到被执行人经营场所,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的两台机器设备并依法送达了查封裁定书。该公司负责人负隅顽抗,称设备不是该公司所有,后经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两家公司,注册地均在被执行公司所在地。5月18日,被执行人以另一家公司的名义对查封设备提起了执行异议,因证据不充分被驳回后又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该案,至此历经所有执行程序,而申请人受伤严重急需二次手术费用,妥善执行迫在眉睫。

申请人的妻子多次联系承办法官并来法院询问执行情况及解决的办法,承办法官每次都十分耐心的解答,看到申请人那边着急的样子,心里也很不是滋味。承办法官考虑到执行异议之诉期间设备暂时不能拍卖,为了尽快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于7月13日中午,承办法官与执行法警顶烈日一起到该公司拘传公司负责人,其家人说未在公司,但在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负责人时突然听到电话铃声,顺着电话铃声在公司一休息室成功找到被执行人负责人,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对其释法明理,法官考虑到如果强制执行存在的难点,一是被执行人为公司,近两年由于环保压力没有营业收入,根据法律规定不能直接查询企业负责人财产。二是申请人看病前期花费巨大,拍卖设备需要先垫付前期评估费用且周期长,流拍的可能性很大,以物抵债对需要钱的申请人解不了燃眉之急。三是即使拘留了公司负责人,如果公司不拿钱,虽然惩戒了被执行人,但依旧解决不了申请人的问题。故转变思路继续做和解工作,被执行人负责人起初还是拒绝给付,情绪激烈,经过多方面做工作,被执行人当天下午给付3万元给申请人,剩余的每月月底给付5000元,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撤回执行异议之诉。为了督促被执行人按时还款,查封的设备暂不解封,直至全部履行完毕。

对于此类涉民生案件,因情况特殊不能仅按照程序拍卖执行设备也不能仅通过强制措施惩戒被执行人,要切实考虑到申请人的诉求,尽可能让申请人拿到救命钱。企业也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给员工缴纳保险,在员工因工受伤时既可以保障员工权益,也可以减少企业损失。

2、强制执行后法官为什么让和解:法官劝被告调解意味着什么

法官劝被告调解意味着什么

调解是自愿的,法官不会威胁你,也不会因为你拒绝调解,就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你败诉!

1、调解中,原告同意,被告不同意,比较正常,也没有必要支支吾吾,法官的说法也不用担心。

只要自己事实清楚,对自己有利;证据充分,对自己有利,就不用担心法官的言辞和态度。毕竟,案件的胜诉,还是败诉,不是全凭法官的一句话,而是需要事实和证据;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

2、法官在调解中,说不同意调解的一方风险最大,也是在表达一种倾向,但不等于对方就胜诉。

小编之前代理了一个交通肇事案,法官主持调解,对方是受害人,没有请律师,对诉讼程序不熟悉,两个陪审员教他粘贴证据清单,本来1个小时可以完的,搞这些基本的东西,就花了2小时,最后审不下去,法官就说,你同意调解不,我可以告诉你,不同意调解的话,判决结果会比你的预期差。

最后,对方迫于压力调解了,但结果是他胜诉,只是最后的赔偿要求没有达到预期,少了近2/3,但这个数额是合理合法的。

所以,法官的话表达的更多是一种倾向,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该调解就调解,抵赖和狡辩是没有用的。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符合人们处理矛盾的一般心理。

有很多问题法院在审判时发现法律条文的适用解释不是很明确。如果按照自己的理解判断,很可能会出问题。如果判了冤假错案对法官是有很大影响的。

如果原告和被告双方能够得到和解,通过调解部给出条件。既解决了矛盾,又可以避免未来不必要的麻烦。这种情况下法官未来承担的责任最小。

双方能够达成调解条件,双方的矛盾一定也是处于最小化,不会被激化。能够达到调节的案件,在执行上也会容易很多。

以上就是法官总想调解案件的主要原因。

同意。

无论调成调不成,都要说同意,这是解决纠纷的态度,同时也是对法官工作的支持。至于最后是否能调解成功,存在很多因素,不是双都同意调解就一定能调解成功。下面简要的说一下调解以及调解的利与弊。

调解

即诉讼各方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一方不履行,一方可以申请法院依调解书强制执行。

调解之利弊

调解结案可以快速解决纠纷,有的纠纷,权利义务简单明了,双方各让一步,调解成功案结事了,各方均皆大欢喜,节约司法资源。但调解书一旦签字便生效,几无救济途径。尤其有案子,对方可能证据不好,或者有群体代表性,不想留下判决书,抑或是调解可能让对方获得更大的利益……因此,如果情况稍微复杂的调解最好有你的律师在场,帮助分析利弊,以达利益最大化。

你要知道,调解工作本来就是要求双方都让步才能达成的,但要想调解成功,必然有一方让步多一点另一方让步少一点的,如果对方坚持让步少,那么调解要达成的话,你就必然要让步多了。

调解说白了,就是双方的讨价还价,你如果不坚持的话,肯定是要让步多了。就是这样一个道理了!

首先,被告人只用于刑事案件中,民事和行政案件用的是被告。第二,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那么法官一定会问你话的,而且你也不用关心会不会判你赔偿了。第三,如果是民事案件,开庭你作为被告去了,就会有发言,法官也可能会问你。第四,只要对方证据一定程度上优于你,法官一般就会判你承担责任。第五,开庭不去,基本一定会让你承担责任。

首先法官违反了民事调解原则,应当要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其次,调解自愿原则,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则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在被告不同意调解的情况下,法院会作出判决,一般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休庭。

那不行,你们本来就没有调解好,怎么能签字呢?

法官劝被告调解意味着什么

调解、和解都有哪些好处呢?

一、调解书是双方商议后共同达成的,自主空间和执行性更强。

二、调解的结果是确定的,对于双方权利义务存在争议,有诉讼风险的案件,调解结案更利于把控风险。

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请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一旦作出即生效,对方不能再申请上诉。

四、如果对方没有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执行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法宝律师提醒大家,签订调解协议要注意两个方面:

一、如果欠款10万,但双方商定给8万就行了,那就要在协议中写明“需在x月x日前支付8万元,否则甲方可按原欠款金额10万元申请强制执行”。

二、如果商定的是分期付款的,那就要写明“如任何一期没有依照协议付款,甲方随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宝在线的先打官司后收费对原告的好处有哪些?

(1)对于原告而言,只需要签字盖章等着拿钱,真正的省心、省钱,无风险、无成本。

(2)没有必要担心律师收费后干活不卖力;

(3)没有必要担心钱拿不回来又要支出大额律师费等诉讼成本费用。

(4)有垫资人为自己操心,从案件的速度、质量、执行等都会得到多方面的保障。

律师费、法院诉讼费都为您垫付,省钱、省心、省精力,真正实现没有风险的诉讼。不花钱打官司,输了官司不给钱。“垫资诉讼”的模式,把当事人跟律师的利益捆绑,让律师在代理案件时更加对当事人负责。

法官劝被告调解意味着什么

庭前调解成功律师费怎么收

庭前调解成功律师费各地区有一定差异的,具体分为以下几点: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

2、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调解结案诉讼费减半,诉讼方可双方协商确定承担,一般是双方平均分担;

3、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第八条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本文关键词:被起诉了还可以协商还款吗,协商还款的最有效方法,打不赢官司不收费的律师,原告不愿调解,法官一定要调解,被执行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这就是关于《强制执行后法官为什么让和解,法官劝被告调解意味着什么(津南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促和解只为申请人尽快拿到“救命钱”)》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的知识请继续关注《犇涌向乾》百科知识网站:http://www.029ztx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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